外汇局通报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,最
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
4月2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的案例,继续加强外汇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,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。
从通报内容看,这10起案例涉及的时间从2017年7月到2020年4月,处罚对象均为个人,处罚信息均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其中,7人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,3人则是通过地下钱庄。
其中被罚最多的是山东籍张某,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,其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.6万美元,用于境外赌博活动,处以罚款49.8万元人民币。
附: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的通报
案例1: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,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.6万美元,用于境外赌博活动。
该行为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,处以罚款49.8万元人民币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案例2: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7年12月,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,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.7万美元,用于境外赌博活动。
该行为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,处以罚款12.4万元人民币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案例3: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8年2月,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,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.6万美元,用于境外赌博活动。
该行为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,处以罚款32.9万元人民币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案例4: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,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,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.9万美元,用于境外赌博活动。
该行为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,处以罚款17.1万元人民币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